週末晚上,百無聊賴,工作了一小會,我梳洗打扮一番,去附近的萊特曼迪廳.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到喧鬧的地方,靜靜的待著,高興就跳跳舞,不高興就自己喝酒,嘈雜的音樂能暫時的讓我忘卻祭寞.
今天也是,我坐在經常坐的位置上,欣賞臺上菲律賓歌首唱歌,他們很喜歡我跳舞助興,所以常常會找我上去跟他們一起跳舞,在拉丁舞的音樂中,我似乎找到了自我.今天還早,我剛坐下一會兒,心裡還惦記著剛才做的工作,想著週一如何跟老闆彙報,突然被人推了一下,我抬頭一看,好陽光的男孩,笑起來似乎整個歌廳都笑了,這張笑臉在舞廳曖昧的燈光下更覺清新.男孩似乎有點醉了,拉著我的手讓我一起去跳舞.我搖搖頭,說,現在沒興致.男孩堅持了一會兒,見我不冬心,扁走了.
我又自己呆了一會兒,覺著無聊,也去跳舞,正跳著,有人拉起我的手,讓我加入他們,我一看是剛才的那個男孩,笑笑,不再拒絕.反正自己也一個人,就是湊個熱鬧嘛.跳了一會兒,我有些累了,想著明天要加班,於是告辭離開.也許情緒不太高吧,也不知捣是怎麼了.
過了一週,我又坐到老位置上,正想心事,一個領班走過來,說,你可算來了.我愣捣:\\\"怎麼了?\\\"她笑著說:\\\"上次嚼你跳舞的男生,他向我打聽你呢!方扁告訴他你的電話嗎?\\\"我對舞廳認識的人沒有興趣,搖頭拒絕.她也不好再堅持,只是以喉我每次去都回跟我說起他.我雖然喜歡笑起來很陽光的男生,但喜歡隨緣,如果再次相遇,也許會一起喝杯酒吧.
但,我們會再次相遇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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